婆媳关系是个让人很难理解的一种存在,所有的媳妇都要称呼老公的母亲为妈妈,在中国人的眼里,好象你叫了她妈妈以后,你就要承担起做这个妈妈女儿的责任,否则既是为不孝。可是我们换一个角度看看,这个妈妈既然没有做到生我养我的责任,那我们又为什么有去孝敬她的义务呢?
婆婆吃了媳妇全家书里面写的裴裴的婆婆就是个很典型的例子,她要求裴裴做的所有的事情都是为了维护自己家的利益,期间并不在乎是不是损害了其他人了利益。如果裴裴做到了,那么就是她作为一个儿媳而应该做的,如果裴裴做不到,那她就是大不孝的逆子,对大林家怀有二心,是应该千刀万剐的。
讲的一个刁蛮、泼辣、不讲理的人民教师的婆婆,和一个懦弱、傻乎乎的媳妇之间的事情,通过文章里面的描述我突然感觉到,婚姻不是爱情即便你俩找了5年,甚至是10年也不过如此。男人永远是他的母亲最重要,他嘴上再说爱你都是假的,遇到事情的时候,他永远站在母亲的那一边。我对文章有段挺记忆犹新的,女主人公叫翡翡,男的叫孙大林,大林的母亲在他俩结婚前和翡翡说,家里实在没有钱结婚和操办他们的婚事,只有把自己家现在住的很小的房子卖掉才能给他们买套房子,翡翡很感动,觉得这么善良的婆婆以后应该很好相处,可是呢没有想到的事情是公公、婆婆、小叔子、全部和他们一起住。还和外面的街坊四邻说为了娶媳妇只能卖掉房子。说到这里我的想法就是,如果是我,我会这么和婆婆说清楚,我知道家里条件不好,我也不需要什么奢侈的东西,既然要和公公、婆婆、小叔子在一起住,也不是光是为了结婚,婆婆就这么一个儿子,你也是心疼儿子,所以才和我们一起住的。既然这样就不能光是为了结婚才买房子的。
后来呢?房子是买了问题又来了,没有钱装修房子,女孩家用到贴了20万,我觉得很不应该,这个女孩既然非要嫁给这个男孩就不要那么虚伪,没钱装修就不装,就这样住,她把钱贴到男方家,反而还让别人家说是她自己倒贴到别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