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两个晚上,看完了这本最近当当网比较畅销的悬疑小说《首席女法医》。或许是因为网上推荐的言辞过于诱人,引发了我无穷的想象,导致真的看完之后,发现其实也就一般。无论情节还是语言,我认为都比不上横沟正史的作品--那是我唯一可以重复阅读的侦探小说。
没有我想象中那种通过法医鉴定来推理的精彩,原本期望是一个医学与法律联袂演绎的故事。与一般侦探小说不同之处在于,主角由男侦探变成了女法医。总体而言,可看,但并不精彩。纵然如此,昨晚掩卷之后,还是心有余悸。因为书中的连环杀手每次作案都是通过受害者家里未关的窗户爬进房间的,这揪起了我心中的那片阴影。大约四年前,传闻有个穷凶极恶的入室抢劫杀人惯犯流窜至这个城市,一时间引起了许多人的恐慌。警察到每一所出租屋去查,到每一家工厂去搜,包括我当时服务的那家工厂。坊间传闻:那个人作案的方式都是通过窗户入室,然后将主人割喉,再抢劫,并且屡屡得手。自那开始好长一段时间,晚上如果不关窗,我就无法入睡。后来又听说,惯犯已被擒住,慢慢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终于可以开着窗睡觉了。但是,昨晚,因为这本书,我又不得不开始关窗户。--这样的感觉要人命!看来安全感的确是人的一种基本需要啊!
关于杀人罪犯,尤其是连环杀人的惯犯,因其在社会上还是属于稀有动物,故而总是会引起人们的好奇和恐惧。又因为我们自己不会去杀人,所以我们总是会把那些杀人的罪犯想象成与我们截然不同的人。比如,应该是那种看起来很凶狠的人,有过坎坷经历的人,或者是心理变态的人……如果最终的结果是一个身边的人,就会唏嘘不已。正如这本小说中所描述的那样,拨开层层迷雾,凶手最终落网。大家发现原来只不过是一个年轻的男孩子,做着一份平凡的工作,和周围的人正常的交往着。在大家的印象中,还是一个不错的人。如果不是证据指向,恐怕永远也不会有人怀疑到他的头上。
现在我们已经知道,并没有一种特定犯罪的人格或一类特定的杀人面孔。我看,任何人都可能成为杀人罪犯,包括我们自己。除了极少数事先精心策划的杀人案件之外,大多数的杀人犯都是在一种失控的情形下举起屠刀的。有的人因情绪失控而杀人,有的因仇恨而杀人,有的因利益而杀人,真正以杀人为乐的,应该是极品中的极品,稀世残渣。而情绪失控、仇恨、逐利,这些谁敢说自己不曾有过?
媒体和艺术作品中的故事总是遥远的,身边发生的最令人震撼。
他是我曾经的上司,刚毕业的时候就遇到了他,跟着他开始第一份工作。很年轻,也很有上进心。性格当然也有不完美的地方,但不乏朋友。离开那家公司后的某一年某一天,惊闻他变成了杀人犯。杀死了正在交往的女友,抛尸河边。潜逃回家乡后被抓获。
也是曾经的同事,很命苦的一个女人。在一个很平常的周末,她同时失去了老公和儿子。杀人者是她老公的妹夫,起因只是家庭纠纷。她老公还不是直接当事人,只是一个调解者,被怒气下失控的亲戚手刃丧命。而那个三岁的孩子,之所以丧命仅仅是因为他的哭声令行凶者更加失去理智。补充一句,这个苦命的女人在好不容易走出悲伤,重新开始一段婚姻,再次拥有一个孩子之后,被一次车祸夺去了生命。
还有很多,《南方都市报》每天都会有这一类的新闻。因为别人说自己插队就生气把人杀了;因为家庭口角失手杀人;因为杀上瘾了,把无辜的婴儿也捅一刀……在盛怒失控之前或之后的那个人,也许就是和你我一样的人。那么,盛怒失控之下的我们,是否也会变成和他们一样的人呢?
当然,人和人总归还是有区别的,而且还不小。大多数人没有(或者说,暂时还没有)变成杀人者,是因为我们受过教育,来自家庭、自己、社会、他人等等的教育渠道,知道该如何控制自己,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因为我们懂得珍惜、懂得道理、懂得容忍;因为我们害怕失去、害怕报应,所以我们没有变成屠夫。
教育的缺失不可忽略。每一人都应该自小被告知:生命是宝贵的,是最值得珍惜的。包括别人也包括自己。因而,自杀也是不能被原谅的。杀人、杀己,都是罪过。杀生,也不可以。因为生命不仅包括人的生命,也包括自然界一切有灵性的生命。虽然,在法律的定义中,人只有杀同类才是犯罪,但是,在宗教的定义里,杀动物也一样。
一个人,越是懂得珍视生命、尊重生命,那他成为杀手的可能性就越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