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喜欢郑秀文,就来当当网买《完全拥有》
就像每个八十年代末出生的孩子,童年总是伴随着磁带,常听辛晓琪的《走过》,常听陈慧娴的《飘雪》,也常听爸爸最喜欢的奥斯卡金曲集,但我最喜欢的只是那盒坐了十多分钟摩托车特意去买回来的,《很爱很爱》。
88年她出道的时候我才刚刚出生。她有婴儿肥,我也有婴儿肥。我无从知晓这个女人如果从一个新秀歌唱比赛的季军,慢慢成长为有着婴儿肥唱情歌的玉女,又如何变作唱《热爱岛》、《chotto等等》的动感歌手。我无从知晓她怎么走起了妖娆路线,头发染得通红。只是她也慢慢有了大群的支持者,有了《舍不得你》、《放不低》,还凭《值得》慢慢打开了华语市场。
于是时间便来到了1997年。
我不会说什么命运让我们相遇之类的废话,不会说我突然爱上了这个声音。9岁的我显然没有足够的智商判断这是不是一个好声音。但是,那一年爸爸给我买了两张VCD,一张是郑秀文,另一张是郑伊健。后者在不知何年何月便给我毫不犹豫地抛弃了,而前者,我依然对她满怀期待。
97年的郑秀文,唱我喜爱的《非男非女》,唱《最后一次》,唱《忘记巴黎》,唱《唉声叹气》。97年的郑秀文,和黎明拍《爱你爱到杀死你》。97年的郑秀文,在红馆连开16场演唱会,无人能及。
这便是我开始将她视为“偶像”的那个97年。
9岁的我不了解香港回归,不了解邓爷爷去世,不了解金融危机,只记得我从此有了一个“偶像”。
如果摆到今天,说“偶像”是要惹人发笑的。但是当时我的生活从此就变得有趣起来。收集和她有关的资料,剪报,收藏她的相片,背熟她的歌,把她的电影看了又看。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会做一些现在看着傻得可爱的事情。拉着妈妈去金声电影院看试映版的《孤男寡女》,在每年年末的四大颁奖典礼统计sammi拿了多少奖项,看着《爱你爱到杀死你》sammi唱《最后一次》就痛哭流涕。
而现在,金声电影院已经关门大吉了,MI已经不拿奖很多年,我也不再会为一首歌轻易掉泪。那些曾经让我显得很天真,让我成为一个追星族的事情我已经不会再做。
我以前会说,我很爱很爱郑秀文。
而现在,我可以说我很喜欢陈绮贞,很喜欢五月天,很喜欢大米,很喜欢maximilian hecker,只是,我也说不出爱了。
年纪越来越大,便越来越难说爱。年纪越来越大,便越来越容易把能让我感动的事情说成矫情。年纪越来越大,便越来越容易将曾经也能让年轻的我感动的文字说成造作。
面对“爱”这个字,我也越来越苛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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